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技術規范》發布
標準類型 |
地方標準,國內,技術規范 |
實施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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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單位 |
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|
標準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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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 |
長三角
揮發性有機物
走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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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 |
《規范》規定了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的方法概述、試劑或材料、儀器和設備、監測方法、結果計算與表示、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及安全防護要求。明確了示范區范圍覆蓋上海市青浦區、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和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。該《規范》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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